立法會議員 張國鈞
有報道指特區政府為回應社會訴求,正研究推出新選舉投票措施,以方便內地港人在毋須返港下仍可行使投票權,參與本港選舉事宜。事實上,不少海外國家例如美國、英國、法國、新加坡、韓國等都設有此類境外投票的便民措施,以方便居住海外的國民投票,方式包括親往駐外機構、郵遞或傳真等方式投票。而在港工作的外傭也可以積極參與其國家的總統選舉。基於已有不少海外投票的實例可供特區政府參考,故此,我們認為當局應可在下屆立法會選舉前,落實相關措施。
一直以來,香港與內地之間的民間交往及經濟流動,緊密連繫。據政府統計,長期居住在廣東省的港人已有五十多萬,尚未計其他國內發達城市例如北京或上海等的港人數字,故此,特區政府為了便利在內地工作及生活的港人,都會自行或經與內地協商後,推出某些措施,以配合客觀事實及港人的需要,例如,放寬領取高齡津貼的離港限制、為移居廣東或福建的長者提供長者生活津貼,又或避免兩地雙重徵稅安排等措施。因此,我們相信是項便利內地港人行使投票權的做法,亦是基於現實需要而推出的措施。其實,一國之內的港人,無論是居住在內地或香港,同樣會受香港不少政策的直接或關接影響,例如稅務、福利或教育政策等;亦有不少港人仍持有香港專業技能及資格,並與香港專業界別及相關經濟領域維持密切關係;加上特區政府一直鼓勵港人融入國家發展規劃,以及把握大灣區發展機遇,北上就業或居住,因此,政府有責任確保鼓勵港人到內地發展之餘,應同時保障他們的公民權利不被剝奪。
對是次擬推行的便民措施,坊間密切關注,我們認為應以理性務實的態度處理,而不應成為推搪及阻礙港人行使投票權的理由,例如港人遍布全國不同城市,哪些城市可設投票站,又或應設多少個票站等,屬行政安排,情況一如在本港尋找投票站做法一樣,只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訂出客觀標準,必能順利落實。至於如何核實內地港人的申報住址、如何防止在內地進行選舉舞弊與種票等行為,則涉及執法細節,我們認為,即使有人在內地進行違法行為,以兩地執法部門的良好合作關係,定能有助本港執法部門進行調查及執法等工作。值得一提,法國或新加坡都有在北京或上海設立海外投票站,我們相信,這些國家同樣不會輕視選舉舞弊等罪行,而仍會選擇在內地設立海外投票站,是因為認同內地執法部門會嚴肅對待,並會共同合作打擊選舉舞弊等罪行。
在內地生活的港人與香港仍保持緊密聯繫,現有情況卻不合理地限制他們的投票權,故此,特區政府有責任盡快落實便民措施,讓內地港人取回其最重要的公民權利,我們亦期望當局盡快公布相關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