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境外媒體近日報道稱,中國擬加強對沖基金監管,最快9月生效的規則草案將對中國對沖基金實施最低1000萬元人民幣的資產規模限制。對此,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11日表示,上述報道不客觀、不屬實。
中基協表示,今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是《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但《條例》未對基金最低規模做出具體規定。
中基協表示,今年2月24日,中基協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下稱《辦法》)及配套指引,並已於5月1日起施行。為確保新舊規則有序銜接過渡,降低對存續私募基金產品影響,《辦法》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對施行前已提交辦理的登記、備案和信息變更等業務,仍按照原規則辦理。
中基協表示,近年來,中國私募基金監管基礎性法規制度日趨完善,私募基金行業進入到高質量發展新階段,行業呈現健康發展態勢。中基協將不斷完善行業規則,強化日常自律管理,推進優化政策環境。
中基協透露,今年4月28日,中基協就《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徵求意見稿)》(下稱《指引》)公開徵求意見。目前,《指引》尚處於意見整理階段,中基協將充分吸收行業意見,對《指引》進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