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3日 )突擊搜查粉嶺和泰街一個樓上單位,搗破一個非法麻雀賭檔。
行動中,人員於單位內拘捕一名38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11名本地女子,1名本地男子及1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36至69歲,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行動中,警方檢獲3張電動麻雀枱及2270元現金。
該名38歲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而另外8名本地女子,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12月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