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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放孔明燈或亂拋垃圾

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放孔明燈或亂拋垃圾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4-09-15 14:40:51 來源:香港商報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15日)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時保持地方清潔及愛護公物,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切勿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

 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及燒烤場)亂拋垃圾可被罰款30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圖源:中新社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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