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中45名被告罪成,11月被判監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律政司早前確認不會覆核各人刑期。繼早前12名被告就定罪刑期提出上訴,梁國雄亦申請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紀錄,两案暫未排期。
在提出上訴的13名被告中,有12人經受審後定罪,包括鄒家成判監7年9個月,吳政亨判監7年3個月,何桂藍判監7年,梁國雄、林卓廷、余慧明判監6年9個月,何啟明判監6年7個月,陳志全、鄭達鴻、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監6年半;譚得志認罪判監4年5個月。(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