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每股價格範圍在10港元至20港元、20港元至50港元之間的股票,最低上落價位分別下調50%和60%。第二階段,每股價格範圍在0.5港元至10港元的股票,最低上落價位將下調50%。
12月17日,港交所就建議下調港股市場買賣股票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刊發諮詢總結。
最低上落價位是在港交所買賣的證券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決定了交易容許的最小買賣價差,而下調最低上落價位有望令每單交易分拆成多宗較小的交易。
今年6月,港交所就建議下調香港證券市場最低漲跌價位諮詢市場意見,諮詢期至2024年9月20日結束。
據介紹,港交所接到了110份市場參與者的非重複回應意見。分兩階段下調股票、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及其他適用證券(不包括交易所買賣產品、債券、交易所買賣期權及結構性產品)的最低上落價位的諮詢建議,獲得了大多數回應人士的支持。
經仔細考慮市場人士的回應意見後,港交所決定分兩階段下調適用證券的最低上落價位。為確保市場有充足時間準備,第一階段將於2025年年中實施;在檢討第一階段的實施情況後,第二階段預計於2026年年中推出。
在價格範圍及下調幅度方面,港交所表示,第一階段,每股價格範圍在10港元至20港元、20港元至50港元之間的股票,最低上落價位分別下調50%和60%。第二階段,每股價格範圍在0.5港元至10港元的股票,最低上落價位將下調50%。
港交所集團副行政總裁、聯席營運總監及市場聯席主管姚嘉仁表示:「港交所致力於通過推出不同的市場微結構提升措施,以增加港股市場的活力及流動性。我們很高興能在下調最低上落價位的改革路上邁出重要一步,降低市場整體交易成本,也提升價格發現效率。」
為確保收窄買賣上落價位的措施順利落實,以及令市場的交易成本與目前保持接近,港交所計劃修訂股份交收收費結構,取消現行的最低及最高股份交收收費限額,並調整收費率。新的收費結構將更為公平、清晰,同時確保市場整體開支不會因此增加。香港證監會正審視有關新安排,其他詳情在獲監管機構批准後將適時公布。
在下調最低上落價位的同時,港交所還修訂買賣盤輸入限價,並對相關股票期權合約的做市商責任進行臨時調整,以便利投資者在價差收窄後可以更靈活下單交易。(深圳商報記者 鍾國斌)